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2019年度机关综合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实施单位,开展2019年度机关科技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及档案电子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19年5月8日至5月14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规范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四)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及条件;具有稳定的项目人员队伍;
(五)具有良好的项目组织能力和完成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经验和信誉,具备档案电子化的技术和能力等,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档案整理归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1. 将按照广州市档案局有关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及市科技局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2018年度各类文件材料及2009-2015年原市科信局科技业务档案(第一批)归档工作。
2. 按照档案数字化工作要求和标准,完成2018年度档案数字化工作。
3. 协助市科技局综合档案室完成机关综合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编制、修订档案工作制度;准备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材料;编制档案统计台账;档案利用查询;库房维护;库房搬迁;文件资料清点、接收;现行文件移交。
4、2009-2016年原市科信局、原市科创委科技业务资料(第二批)清理。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证明本单位实力、同类型项目经验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履约能力相关证明材料、信誉或奖项资料(如有);
(四)工作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报价及预算明细、服务团队人员情况、服务保障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五、工作经费
最高限价人民币26万元以内。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19年5月14日17:0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5号楼西412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
020-8312401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其他
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