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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广州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工作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3-21 09:19:42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做好我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审计、对接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我局拟委托1家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有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广州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工作管理服务”项目。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高质高效地完成协调安排会计师事务所能力、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复核能力、必要的科技项目审计服务报告撰写能力和档案管理能力。

  (三)从事过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管理服务或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委托事项及要求

  (一)委托内容:根据我局要求按计划完成科技项目服务协调工作,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按时限要求办文安排受我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时间进场完成专项工作,协调我局、被审计单位和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共同配合完成专项工作,同时按季度协调完成各事务所审计费用的统计、清算工作。

  2. 按要求完成受委托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复核工作,并协调我局、被审计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提交审计相关资料。

  3. 按要求完成我局、被审计单位和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意见交换工作,并按程序通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4. 按要求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培训、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工作管理服务报告撰写、科技计划项目审计报告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进度要求:受托单位按时按质完成我局委托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我局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验收要求:由受托单位提交项目年度完成情况,由委托方组织审定验收。

  四、费用预算

  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年。

  五、项目申报材料

  (一)单位情况简介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佐证材料;

  (四)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安排、预算明细、人员配置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19年3月27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受理地址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4楼西403室

  联系人:陈佳佳、方春祥

  联系电话:83124141、83124140。

  八、其他事项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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