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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2020年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2-24 11:13:19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实施单位完成“2020年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8日下午17:30。

  二、资质要求

  (一)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5年以上科技项目管理经验,能够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委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的机构。

  三、委托事项

  (一)委托事项内容: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广州市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管理日常事务等工作。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宣讲活动不少于10场。

  2. 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开展形式审查。

  3.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在各批次截止日期(每月20日)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评价工作系统”提交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4.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通知所有入库企业进行自查,企业自查后,按广东省科技厅在“评价工作系统”上确定的抽查企业名单,通知被抽查企业填报资料,并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5. 解答企业在入库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处理企业在“评价工作系统”退回修改的需求。

  6. 对收到评价工作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安排专人跟进,落实情况,调查取证后报送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相关业务管理处室并回复。

  7. 协助收集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并协助开展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精准服务等工作。

  8. 其他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的服务工作。

  (二)进度要求:受委托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项目所有工作。

  (三)验收要求:由受委托单位提交工作总结(须包含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据分析和趋势分析等内容,并提出相关针对性建议),并由我局审定。

  四、需交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项目方案(包含对本项目的理解、实施方案的总体内容、报价、服务保障)、服务团队情况及资质、完成同类或类似项目证明,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实施方案;

  (五)报价情况。

  五、费用预算

  人民币70万元以内。

  六、材料提交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2月28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金融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813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

  020-8312407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合同授予

  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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