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广州市科技合作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实施单位,协助开展2020年广州市科技合作项目管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0年广州市科技合作项目管理服务单位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40万元以内(含4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40万元,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科技项目管理经验,有稳定的人才队伍和较为完善的服务机制,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主要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工作。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接和跟踪广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的项目咨询,服务总数不少于200项。
2.对相关机构提交的项目信息进行核查与汇总,按要求统计与分析项目数据。
3.协助发布广州科研项目成果信息。
4.协助推荐具有项目管理与评审经验的高水平港澳专家。
5.协助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项目档案。
6.视市科技局工作任务和要求,合同期间选派具有相应项目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驻点开展业务工作。
六、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10日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预算明细、服务保障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3月27日17:0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交流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东座507室,邮政编码:510030)。
九、咨询电话
交流合作处:陈聪颖,020-8312406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