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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科技创新成果展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3-24 11:28:09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实施单位,协助开展“2020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科技创新成果展”布展及协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0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科技创新成果展项目实施单位。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6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65万元,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五)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协助开展“2020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科技创新成果展”布展及协助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招展通知推送、发动企业参展、征集参展项目、汇总整理参展信息;挖掘企业亮点,利用各类传播渠道进行前期宣传报道;

  2. 负责展区整体设计、布展搭建、施工安全等,协助参展企业进行布展;

  3. 展会期间做好现场管理工作,配有5—6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后勤、宣传等工作;

  4. 安排3—5名专人负责开展工作。

  (二)项目要求:

  1. 质量要求:保证按工作内容要求高质量完成,确保项目安全、高效实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2. 验收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应于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工作报告,由我局审定。

  六、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实施单位应于2020年中国广州市国际投资年会召开前完成布展工作,并于展会期间做好相关协助管理工作。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预算明细、服务保障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单位自身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3月30日17:0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平台基地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东座301室,邮政编码:510030)。

  九、咨询电话

  平台基地处:020-83124161、8312406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项目实施单位评选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实施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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