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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广州市科普基地认定、评估、考核及科普统计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4-08 10:37:28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实施单位,协助开展2020年广州市科普基地认定、评估、考核及科普统计项目的管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0年广州市科普基地认定、评估和考核及科普统计项目管理服务单位。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51万元以内(包括所有完成事项需要开支的经费)。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4月8日至4月14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五)熟悉广州市科普基地情况和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2020年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考核和2019年度评估等相关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撰写工作报告等;完成2019年度广州市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制定调查方案、发放统计报表、回收统计报表并汇总上报。

  (二)质量要求: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完成对市科普基地认定、年度评估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完成广州市科普统计工作。具体如下:

  1. 完成2020年新认定的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认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认定结果汇总上报、结果反馈。

  2. 完成2019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年度评估方案制定、通知发布、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评估结果汇总上报。

  3. 完成2020年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三年一度考核方案制定、通知发布、申报、组织专家考核、汇总考核结果。

  4. 完成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新牌匾制作和发放。

  5.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相关要求,组织实施2019年度广州市科普统计调查,完成统计方案制定、通知发布、指导统计、回收统计和数据汇总及上报。

  (三)验收方式:提供验收报告,报我局审定。

  六、项目完成时间

  于2020年12月15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交工作总结。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预算明细、服务保障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4月14日17:0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引进智力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西座510室,邮政编码:510030)。

  九、咨询电话

  引进智力管理处:张静、陈丹妮,020-83124053、8312405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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