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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清理市科技计划到期未验收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4-13 16:10:03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实施单位,协助开展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到期未验收项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0年清理市科技计划到期未验收项目管理服务单位。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4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45万,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科技项目管理经验,具有专业科技项目管理人员队伍和良好的沟通组织能力,能够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委托的项目清查工作,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主要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工作。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承担我市的市科技计划合同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情况清查、电话核实、实地核查等具体工作,确认项目进展情况,并持续跟进、督促项目完成结题(验收或终止);

  2.对已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评审;

  3.对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及时与组织单位协商,到企业调查落实项目进展,督促项目验收或办理项目终止,协助办理终止手续;

  4.查明吊销、注销或迁出广州市的承担单位,打印商事登记基本信息,协商组织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协助办理终止手续;

  5.对无法联系承担单位,按合同地址逐个进行现场记录、拍照取证,做好留档工作;

  6.清查已完成验收流程的项目,定期汇总上报;

  7.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8.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内容要求,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委托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相关资料信息。

  六、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预算明细、服务保障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4月17日17:0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东座411室,邮政编码:510030)。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陈良,联系电话:020-8312403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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