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2020—2021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公开遴选2020-2021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0—2021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11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11万,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五)能够按要求组建专项法律顾问团队,即时响应、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六)具备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务经验,具有科技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服务能力;
(七)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八)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律师事务所应以本所的整体力量为依托,为我局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的项目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一)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事务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熟悉掌握科技领域各项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运用专业技能,针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性评估,并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四)协助我局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拟出具的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五)在必要时列席我局及相关直属单位的有关会议,参与有关重大项目、合同或案件的谈判,并就有关议题提供法律咨询,发表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六)接受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咨询,解答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等;
(七)协助我局开展信访、调解、投诉质疑处理等法律事务,并按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在诉前及时且高效地控制风险、化解纠纷;
(八)其他我局指派的相关法律工作。
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如代理诉讼和仲裁案件、重大事项或课题等,服务周期相对较长,责任较为重大,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为专项法律服务,不计入常年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范围。
六、项目服务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相关业绩资料,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作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服务团队人员情况、报价及预算明细、服务保障等;
(六)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八、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4月30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东405室,邮政编码:510030)。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思迪,联系电话:020-8312402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