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以及《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378号),不断壮大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拟开展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备案范围
凡志愿为广州市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农经部门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市历年立项农业科研项目团队科技人员,2018、2019年已立项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团队科技人员和百团千人科技下乡团队科技人员等。农村科技特派员主要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新型主体提升、乡村科技人才培养、农村科普宣传等重点任务开展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特派员备案: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市科技局选派工作安排。
(二)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农村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专业素质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三)学历本科以上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农业农村科技服务实绩“科技能人”。
二、备案入库措施
经备案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列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同时获得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题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备案方式
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广泛动员本单位、本地区科技人员申报备案,填写《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表》(见附件),打印一式三份,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市科学技术局,各区申报备案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其他申报备案的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和地址(联系人: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刘晓辉,83124045,邮箱:liuxiaohui@gz.gov.cn,传真:83124144)。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