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动态 > 通知通告 > 文件公告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6-01 17:52:48

  我局公开遴选一个具有经验的实施单位开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14.6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14.6万,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七)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委托事项内容:

  1.对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终验前的第三方测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易用性测试等;

  2.协助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包括提交第三方验收测评相应文档、报告,配合符合性验收检查和专家验收会等;

  工作要求如下:

  1.公平原则:测评机构应遵循“面向应用、保证质量、客观公正、诚信守诺”的原则开展软件测评工作。

  2.标准性原则:测评机构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测评工作。本测评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实施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优质服务原则:测评机构应保证按时提供符合本测评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服务,并确保测评报告符合项目最终验收的所有要求。

  4.保密原则:对测评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种信息,不得泄漏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利用这些信息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

  六、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6月30日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目进度安排、预算明细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八、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6月X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4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九、咨询电话

  何欢,020-8312401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承担单位后,将与其协商拟定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日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