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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外国专家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6-16 16:05:10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实施单位,协助开展2020年外国专家服务支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外国专家服务支撑工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7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75万元,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6月16日至6月22日。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七)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委托事项内容:2020年外国专家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包括:

  (一)组织举办外国专家交流系列活动,包括外国人文化交流讲座、外籍专家支教活动、外国专家之家活动等(含活动组织策划及实施、专家慰问、活动物料、宣传品、宣传报道等)。

  (二)组织举办外籍人才招聘会。

  (三)编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报手册以及相关业务申报指南等(含翻译)。

  (四)开展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广州市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管理、经费核销工作。

  (五)协助开展外国专家服务调研工作。

  六、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预算明细、服务保障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6月22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专家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西座512室,邮政编码:510030)。

  九、咨询电话

  专家服务处:黄琼,020-8312415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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