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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服务(2020—2021)工作实施单位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 2020-11-02 10:23:02

  市科技局拟公开遴选一家符合资质要求且有相应经验的单位负责开展广州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服务能力要求

  (一)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二)对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工作有充分了解,具备地市级或以上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管理服务工作经验,有地市级或以上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委托事项内容:协助委托方组织实施广州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做好相应的专业化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组织开展广州市社发领域科技协同创新需求调研,梳理广州市建设社发领域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协助组织有关单位研讨和专家咨询,借鉴省科技厅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符合广州实际的社发领域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建议,协助编制有关工作方案。

  (三)协助编制广州市社发领域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协助指导和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承担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定期组织召开广州市社发领域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交流会,提交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须按下面顺序编制并提交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类似体系建设证明材料;

  (五)针对本体系建设的《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工作安排、项目团队情况及人员分工、服务保障等;

  (六)投标方认为可以佐证其专业服务能力、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经费

  人民币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六、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11月6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东座3楼313室,邮政编码:510030),逾期或不符合材料要求的不予受理。

  七、咨询电话:020-8312414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其他

  市科技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日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020-8312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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