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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广州市“红棉计划”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1-05 11:50: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的意见》(穗府办规〔2017〕21号)规定,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广州市“红棉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广州市“红棉计划”创业项目。

  二、检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0年11月,项目执行期满一年为中期检查时间点。请检查对象在2020年11月10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确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团队成员身处疫区、关键任务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请在2020年11月5日前向市科技局提出延期检查申请,检查时间原则上顺延6个月,财政经费顺延拨付。

  (二)检查流程。

  1.提交资料。项目承担单位依据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填写《2020年广州市“红棉计划”创业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项目承担单位打印中期检查材料,按照附件清单顺序,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相关人员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经组织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由市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受理。

  2.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包括项目汇报、材料审查、质询答辩、出具检查结论等程序。要求项目负责人(或受负责人委托的其他主要团队成员)和财务负责人参加。现场检查应按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3.结果公开。中期检查结果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gz.gov.cn/)公开。

  (三)检查结果运用。

  项目中期检查综合评价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和不通过。结论为“通过”的,继续执行合同,按规定下达经费。结论为“限期整改”的,项目单位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使用及拨付财政资金,整改完成后及时提交整改报告,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再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对再次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按规定终止合同。

  三、检查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阶段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时间范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期检查时间点。

  四、联系方式

  (一)组织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引进智力管理处;联系人:张静、黎健健,电话:020-83124053、83124156。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联系人:乔锦杨、周国基,电话:020-81309319、8130722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八楼8B01。

  专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广州市“红棉计划”创业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doc

     2.2020年广州市“红棉计划”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标准.doc

     3.2020年广州市“红棉计划”创业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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