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市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技术经纪(经理)人,各有关单位:
随着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技术经纪(经理)人作为资源链接和搭建成果转化与市场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促进技术交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对广州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经纪(经理)人进行表彰,推动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技术要素市场发展环境,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联合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广州市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在“广东技术市场”(http://gdtma.org.cn)平台成功入库的广州市内技术经纪(经理)人,并取得入库编号。
二、业绩成果要求
2019年1月~2020年11月期间,开展技术转移活动,并成功促成至少2项技术交易,签订技术合同并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三、奖励形式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择优授于广州市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称号,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四、申报材料
1.《广州市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申请表》。
2.技术交易合同(协议)及服务过程文档复印件。合同内容如有涉密的,请脱密后再提供。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技术交易有效票据和银行凭证复印件。
5.申报人信用承诺书。
6.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1.材料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一名技术经纪(经理)人,技术经纪(经理)人按通知要求提交《广州市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评审。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得分择优选出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
3.现场核查。对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申报奖励资金的技术合同(协议)、服务过程记录及技术交易票据和银行凭证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并做相应问询。
4.公示。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奖励名单将在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gdppnet.com)和“广东技术市场”网站(http://gdtma.org.cn)及“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微信公众号(gdjssc)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奖励拨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公示完成后将奖励资金直接划拨至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个人账户。
六、其他事项
1.技术经纪(经理)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技术经纪(经理)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请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2.对在申报中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广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按《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19〕3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请表》《承诺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7:00。
七、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张宗法,020-87687595。
省技术市场协会:甘月丽,020-87006432。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陈倩雯,020-83491578。
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1406房。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