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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台资企业创新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2-11 15:50:31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在穗台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扶持台湾青年在穗创新创业发展,现组织征集2021年台资企业创新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1年台资企业创新补助专题属市科技计划中的创新环境计划,共包括台企研发机构培育补助、台湾青年创新创业补助两个支持方向。各支持方向的支持对象、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等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二、组织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按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助。补助结果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公开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17时。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该补助的组织单位为市台办。

  (二)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市科技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四)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要求。

  (六)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七)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八)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九)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十)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六、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综合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邝敏玲、金若谷,83124168、83124169

  组织单位:市台办宋力、邓蕾,83105032、8310503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114、83124014

  附件:1. 2021年台资企业创新补助申报指南.pdf

     2. 2021年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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