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广州市科技专家入库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及时补充各领域高层次人才专家,有力支撑广州市科技评审、评价、评估、咨询等活动,根据《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21〕6号)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需要,广州市科技局面向全社会征集科技专家,充实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征集专家类型
主要征集专家类型包括技术类、管理类、财务类和其他类等。
二、科技专家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科技评审(咨询)工作。
3.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研究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科技政策法规。
4.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类专家。主要是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或在国内主要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4)经认定的市级(含)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团队成员。
(5)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技术骨干。
(6)其他等同于上述专业条件水平的优秀学者。
2.管理类专家。主要是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含)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园区类高级管理人员。
(3)各科研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4)市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5)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类专家。主要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财务会计(审计)专业背景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行业满5年。
(4)市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5)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三甲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4.其他专家。指熟悉科技管理的其他相关领域专家,具体包括:
(1)法律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科技金融类专家,包括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银行、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等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三、科技专家入库流程
(一)申请入库。
1.注册。申请人请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点击“注册”按钮并完成“项目负责人账号”的注册(详见附件2)。
2.填写。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在线填写专家特征信息,其中需选择专家类型及勾选入库条件(详见附件3)。
3.上传附件。在线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专家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职务证明或能证明本人技术能力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4.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线上审核专家信息及材料,确认无误后推荐入库。
5.审核。服务机构依照《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要求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核。
6.公示。审核通过后,广州市科技局官网滚动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入库,并以短信或微信服务号通知申请人。
(二)所需材料
现广州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为全线上无纸化流程,无需递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根据所勾选的入库条件准备对应的佐证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为减少专家多头维护账号困扰,广州市科技专家库与广东省科技专家库建立专家共享机制,已加入广东省科技专家库,并选择愿意为地市服务的专家,无需重复在广州科技大脑重复注册。
五、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技专家库服务机构:罗佳帆,15112031891;黄璐瑶,18138737613;
广州市科技局资管处:020-83124035;
技术支持电话:020-83124114、020-83124194。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