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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5-20 19:34: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创规字〔2019〕3号)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检查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除自由探索类和基础研究项目、2021年合同期满项目无需检查外,以下3类共158项在研项目纳入本度年检查范围。

  (一)涉及分期拨款,按合同书要求开展检查的项目。

  (二)不涉及分期拨款但财政支持金额大于500万元或(含)实施期3年以上(含延期)的项目。

  (三)项目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开展检查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及批次安排

  实施期检查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检查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分2批进行:

  第一批为21个项目,先由各单位进行自查,然后由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对全部项目进行检查。

  第二批为137个项目,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查为主,市科技局在项目承担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抽查采用会议评审或现场检查的方式。其中本批项目序号第2—37项去年已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只需提交自查报告,不安排抽查(详见附件1-2的备注栏说明)。

  三、检查流程

  实施期检查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查为主,市科技局在自查基础上开展抽查,为进一步减轻项目承担单位负担,自查环节不再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项目自查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单位自查。

  1.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系统(https://sop.gzsi.gov.cn)按操作指引填写《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执行情况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第一批项目从2022年5月24日开始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第二批项目从2022年6月3日开始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

  2.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在系统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项目承担单位修改,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第一批项目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日,第二批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

  3.市科技局审核材料后安排抽查评审。

  (二)组织检查。

  检查工作由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或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采用会议评审或现场检查方式开展。

  项目承担单位应备齐相关纸质材料,在专家检查时提供,纳入现场检查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现场检查的配合工作,具体安排请留意短信或邮件通知。

  (三)公布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公布项目检查结果,各项目承担单位可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四)限期整改。

  1. 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通过系统提交整改报告。

  2. 市科技局安排再次检查,项目整改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复查的配合工作。

  3. 整改结束后,在阳光政务平台公布检查结果。

  四、联系方式

  (一)各计划(专题)咨询。

  1. 产学研结合处:吴渊清,83124065;

  2. 基础研究处:李磊,83124052;

  3. 高新技术处:杨欣卉,83124132;

  4.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夏万志,83124147;

  5. 交流合作处:邝敏玲,83124168。

  (二)综合业务咨询(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朱继团,83124039。

  (三)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业务咨询:席红梅,010-62169621,18500041275。

  (四)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业务咨询:潘子明,83588281。

  (五)技术支持: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83124014、400-161-6289。

  以上联系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2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检查清单(第一批).pdf

     2.2022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检查清单(第二批).pdf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pdf

     4.项目经费决算表(样式).xls

     5.项目销售收入明细表(样式).xls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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