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领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科技资源库建设运行专题补助的通知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工作要求,指导支持科技资源库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推动增强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按照《广州市支持科技资源库发展办法》(穗科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现启动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市科技资源库建设运行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与内容
对已被广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纳入市科技资源库序列的市科技资源库予以补助支持(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已纳入广州市科技资源库序列的市科技资源库依托单位(见附件1)。
三、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本专题采取政策性补助的方式,对入库的项目按以下方式、强度支持。
建设运行等补助经费:已纳入市科技资源库序列的科技资源库,按该资源库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发生的建设、运行维护、人员费、共享服务及相关科研经费(上述各项均为自筹资金投入部分)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金额以申报单位提交的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科技资源库建设运行费专项审计报告核定为准。
四、申报项目名称要求
项目名称必须含有科技资源库的名称和“(2023年)”,该资源库名称须与附件1中的市科技资源库名称一致。
五、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附件材料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
2.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科技资源库建设运行费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及支出情况需在报告中单独列出作为补助经费核实依据。其中,自筹资金指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身筹措,该项经费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包含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
(2)自筹资金须分列对应科目明细,具体应包含科技资源库建设、运行维护、人员费、共享服务及相关科研经费等内容,其中,相关科研经费指开展科技资源保存、创新开发利用及科技资源信息数据挖掘分析和开发利用以及维护等与所申报的科技资源库运行发展相关的自主科研立项的使用经费。
(3)专项审计报告须在广州注册会计师电子报告中心(http://service.gzicpa.org.cn/)或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备案。
3.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科技资源库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报告,报告中应整体反映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资源库建设运行情况。
4. 申报单位承诺书(在广州科技大脑申报附件材料中下载,需签字盖章)。
(二)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市科技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六、组织方式
(一)各申报单位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按通知要求填报补助申领材料。
(二)经项目组织单位(即申报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估核准等程序后,对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根据《办法》规定,启动终止程序,不再纳入市科技资源库序列,终止拨付补助经费。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申报人根据需要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三)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
八、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00,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20:00;项目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20:00。
九、申报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广州科技大脑中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广州科技大脑填写完善,并确认“项目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二)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广州科技大脑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广州科技大脑查询。
(四)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六)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要求。
(七)本通知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主管处室:实验室工作处,联系人:张潺蝉、胡春江,联系电话:83124192;技术支持:83124014、83124114;受理咨询: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83588281。(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