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孵化器: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160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支持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规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申报。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认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主体。
(二)参与本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的主体。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单位。
1.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12月12日前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中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进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具体操作按照《通知》的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 在系统完成提交申报材料的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12月15日前在线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1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至市科技局。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
12月15日前,区科技主管部门填写《2022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见附件2),并函报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
12月13日—14日,市科技局会同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实地对申报单位的材料开展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12月16日前,市科技局根据各区推荐情况和实地核查结果,将我市2022年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情况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1.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况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163487。
2. 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020-83163872。
3. 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
(二)市科技局。
联系人:卓美辰、刘燕霞。
联系电话:020-83124060、8312416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邮箱地址:zhuomeichen@gz.gov.cn。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zip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