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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3-27 18:17:31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7日

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

  一、相关背景

  2019年3月14日,市政府印发《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穗府函〔2019〕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总体思路、重点支持方向和组织管理方式,为我市组织重大技术攻关提供了工作遵循。《实施方案》实施四年来,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成果;在项目组织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以及“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广州先后制定了《广州市构建“链长制”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穗厅字〔2021〕17号),发布了21条重点产业链首批“链主”企业清单,要求充分发挥产业链链主单位的“头雁”引领带动作用,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制定了《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核心技术攻关的任务目标。

  二、优化提升思路

  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产业链链主引领支撑作用,鼓励科技企业和医疗机构,承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持续推进产学研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投入。

  坚持总体布局。以《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科技重点领域为统领,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加强与市产业链链主单位的互动,根据产业创新资源、技术发展水平、产业发展基础等,分类、分年度组织科技攻关。

  突出主体地位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科技龙头企业在产业链跃迁中“挑大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健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创新项目资助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发挥协同效应强化广州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协同;强化前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后续产业化落地的协同;强化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社会资本投入的协同;强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科技攻关的协同;强化国际和港澳台优势科研力量与广州重点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的协同。

  三、优化项目形成机制

  (一)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协同技术攻关。

  市科技局每年选取不超过10个重点产业链重要方向,以“定向组织”方式,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每年每条产业链不超1000万元,支持项目5—10项,每项项目定额支持100万元或200万元。由链主企业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提出影响制约产业链安全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或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颠覆性创新技术攻关项目,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医疗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链主企业及创新联合体企业应切实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足额配套自筹经费。原则上,链主企业及其子公司牵头承担的项目总数不超2项,分配的市财政科技经费总额不超200万元。

  (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

  市科技局鼓励在穗企业和医疗机构积极承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上一年度作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入最后一轮答辩环节,但受国家财政预算投入等原因未获立项的在穗企业和医疗机构,可在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范围内,结合广州产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需求,提出符合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方向的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市科技局分领域组织遴选,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定额支持100万元。原则上,同一年度一个单位限报1项。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化落地“接续支持”。

  市科技局鼓励在穗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落地产业化和应用示范推广。承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应是近三年通过验收的,且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为穗外高校科研院所。市科技局按实际落地实施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

  (四)社会资本投入研发项目“认定立项”。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投入,市科技局对利用社会资本完成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技术研发项目,经科研任务承担单位申请,市科技局复核后,可认定完成一项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四、优化项目管理机制

  (一)压实链主单位主体责任。

  产业链链主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一是牵头联合中小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组织,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核心技术专家团队。二是依托核心技术专家团队梳理产业链的短板弱项,制定年度科技攻关工作方案。三是对纳入年度科技攻关工作方案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比选。四是积极参与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工作,发挥“阅卷人”作用。五是在项目论证比选和过程管理中,加强与申报国家和省技术攻关专项工作的衔接,鼓励探索“揭榜挂帅”“经理人制度”和“业主制”等方式。

  (二)完善统筹对接机制。

  市科技局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国家重点研发专项的联动。一是加强与科技部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沟通对接,建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立项和结题验收信息互通机制,保障“递补支持”和“接续支持”方式落地实施。二是积极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启动会、推进会和成果对接会等工作会议,及时跟踪项目成果产出情况,提供落地产业化服务。三是委托专业化科技信息分析挖掘团队,掌握承担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的企业和人才团队情况,为我市引资引智提供支撑。

  (三)规范认定立项项目管理。

  市科技局应制定完善认定立项的管理规则和流程。一是明确项目申报的条件、材料和审核认定标准。二是加强认定立项信息的公开公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三是将认定立项项目纳入“广州科技大脑”管理,加强科技业务信息的衔接和联动,减少信息填报量,提高认定审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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