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更好发掘早期科技成果的潜在商业价值,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移转化,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即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各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1—2家市内相关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原则上合作单位条件不作为申报评审依据;各单位申报或参与不超过1个概念验证中心,高校限制到二级学院。
二、申报依据
(一)《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穗科规字〔2022〕2号);
(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
(三)《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穗府办〔2024〕7号);
(四)《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已制定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成熟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即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法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
(二)申报单位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要的场地、设备、人员、资金等条件。建立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其中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有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具有较强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顾问专家团队。
(三)概念验证中心已制定遴选评审、成果收益、绩效评价、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等内部管理和运营制度。
(四)已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并开展技术及商业可行性验证、工程样机制造、产品定型、小批量试制等概念验证服务工作。
四、申报材料
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根据申报条件,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一)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
(二)申报单位及概念验证中心相关制度文件。
(三)概念验证中心主任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学历、职称、相关业绩案例证明等。
(四)若申报单位已设立基金的,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中基协备案截图、情况说明等材料。
(五)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供合作协议。
五、申报及立项程序
牵头申报单位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注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申报单位和概念验证中心主任信息维护。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完善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概念验证中心主任需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概念验证中心主任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相应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在线审核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申报质量,审核通过的提交组织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如需修改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退回修改。
(五)组织单位审核。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运营状态、信用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六)组织评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专家评分由高至低选出15家概念验证基础条件较好的申报单位(同分一并入围),进入现场考察环节。
(七)现场考察。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上述入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主要考察申报单位科研、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无需做专门汇报。
(八)公示发文。综合专家评审结果及现场考察情况,确定拟立项概念验证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予以立项;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进行核实处理。
(九)立项登记。获得立项的概念验证中心统一命名为“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并及时登录“广州科技大脑”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自动公开。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8:00。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8:00。
七、注意事项
(一)实行承诺制,申报单位对申报过程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不予立项,已通过立项的予以撤销。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单位和概念验证中心主任须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并按通知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单位和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四)项目状态、立项结果和公开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广州科技大脑”系统查询。
八、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指南可在“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查阅,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单位注册及信息维护业务咨询:83588209,联系人:戴贵宝。
业务咨询:83124164、83124064,联系人:雷超旭、莫晓波(产学研结合处)。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1日